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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妮最近失恋了,整个人昏昏沉沉,无精打采,不愿出门社交也不爱收拾自己了,终日念叨着那句:“我忘不了他,怎么办?”像极了《失恋三十三天》中黄小仙失恋最初的怂态。
没有失恋过的人是永远不会明白失恋的人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伤感情绪以及强大的渲染能力,似乎周遭的一切于她而言都是灰色的,灵魂早已在那人离开时被带走了,活着的只是一具空壳。
身边人都安慰她:
“忘了吧,总有一天你会好起来的。”
“分手也不是什么大事,大不了我们重新找个更好的。”
“过段时间忘掉他就好了。”……
丹妮只是无奈的笑笑,忘掉,谈何容易,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呐,在你最美的年纪里给了你那么多回忆,他抽身而去时,那些过往又怎么会那么容易被带走?
生活毕竟不是一场皆大欢喜的电影,忘记一个人远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容易,更何况是曾经深爱过的人。
看过沧月小说的人,应该会记得她写的那句:如果我真的爱过你,那我就永远不会忘记,但请你原谅——我还是得不动声色地继续走下去。
丹妮在颓废中日渐消瘦,在体重只有80斤的时候,她终于抬起头来,大喊道:“我要重新开始,去他娘的失恋。”
见丹妮有了重新开始的决心,于是大伙拉了她去喝酒,顺便张罗着给她介绍新的优质男,不都说,忘不掉前任的原因只有两个么:一是时间不够长,另一个就是新欢不够好。看丹妮短时间内是不会自愈了,那就用新欢来冲喜吧。
然而那一晚丹妮对那蠢蠢欲动的异性毫不理会,自顾自地喝酒,喝多了的丹妮一直在重复那句:“他说过,我要是再瘦点就更好了,现在我瘦了,可是,你怎么还不回来?”大家面面相觑,只得摇头,把满身酒气的丹妮拖回了家。
忘掉一个人,从来不是手到擒来的事,与其这样,倒不如顺其自然,任他在心底生了根,发了芽,说不定某一天,就夭折了,也长不出一颗参天大树来,何必要那么痛苦地逼自己去找不爱的新欢,或是用时间来刻意去忘记呢?
有些人,说不清哪里好,但真的就是别人替代不了。
不止失恋的丹妮,也经常有粉丝会在后台发消息说“忘不掉,该怎么办?”
“我那么努力,可我还是每天都会想她。”
“有没有可以快速忘掉前任的方法?”……
每次我都爱莫能助,只能隔着屏幕叹息,世上有情人太多了,无缘的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