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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那年我做过两件大事,一是决定回学校读书,二是恋爱了。
十六岁辍学以后去了深圳打工,后来回当地的食品厂、陶瓷厂做事。一年多时间如白驹过隙,匆促而过。初二一直喜欢一个女孩,不敢告白,就一直放在心里。后来她经历了失恋,又高中毕业,我终于找到了告白的机会。
约会的第一晚,我们顺着街道一直走,橙色路灯向来时的路上投下两道并肩的影子。气氛安然,大片大片桃林散发淡淡的清甜味。我还记得她留着齐刘海,长发绾髻,用蓝色的发夹斜斜固定。时光淡然,我们聊天的话题不断在曾经的回忆和现在的生活之间跳荡。
当一条街走完,我们又折转往回走。天空突兀下起了毛毛小雨。她突然说该回家了,她是借看广场舞的机会出来陪我的,广场舞的人群开始散去,也是她离开的时间了。我不舍地望着她一步一步走进小巷,被夜色暗淡了身影。
那时我从食品厂辞了职,又变成整天没有事做的状况。我在究竟是找新工作还是回学校复读之间难以做出决定。过去的班主任跟我担保,只要我想读书随时都可以回去读。但我又厌了学校的环境,有点不情愿再回学校。
我们最经常去的地方是公园,河的一边人较多,修建了各种设施供人娱乐,而过桥之后另一边则是人群寥落。我们就手拉手去人少的那边散步,坐在椅子上,她头靠我肩上。夏天,柳树的枝条格外长,在夜色中如丝绦般,一缕缕随风舞动。但我们从来没有一起看过夜色下的柳条。每次约会我都必须在傍晚送她回家。她家教格外严,她妈妈甚至要求她大学毕业前都不能谈恋爱。
我们在一起就像杨坤的歌,穷浪漫。没去过馆子吃饭,逛街累了就去超市点一碗刀削面,或者是扬州炒饭,然后是一杯百事可乐,一人一口喝。在遇到她以前,我从来没吃过麻辣烫。第一次给她买麻辣烫,我还傻乎乎问老板什么是豆鼓。一群吃麻辣烫的女孩都望着我笑,好不尴尬。
按着她电话中交代我要买的配菜,我带着去找她。我们坐在马路边的台阶上,她喂我吃了生平第一次吃的麻辣烫。有点辣,还挺咸,我说是不是女孩子都喜欢吃麻辣烫啊。她说,你猜啊。然后就咯咯笑了。
我们从没去过电影院看电影,充其量在网吧,她坐我身上,我把耳机给她戴上然后看她喜欢的韩剧。我没给她买过包,买过衣服,她只是带着我在各个商店逛逛,试穿一下就很高兴。
我唯一做过一件尙算浪漫的事,就是七夕节清晨顺着街挨个商店进去,询问有没有阿尔卑斯糖,买各种不同的口味。有的店只卖两三种口味,有的店不卖这种糖。一个小时过去后,才终于是凑足了九种不同口味的阿尔卑斯糖,每样都是九种。我提着满满一包给她。她看着都笑了,这吃到什么时候才能吃完啊。
七夕的晚上,她给我煲了一碗粥,里面嵌着红豆绿豆红枣。我拿回去,粥变得有点干了,也凉了。虽然吃过晚饭,但还是一勺一勺把粥吃完了。
七夕,别的情人都在你侬我侬做着各种浪漫事,我们却还是沿着街散步。我只是一个穷小子,没有能力为她营造浪漫。也许她心里也憧憬各种浪漫场景,但她从没有说。我们偶然说到七夕这个节日。她说,你知道古代七夕,男人会送女人什么吗?我说,什么?她说,梳子,古代七夕那天男人会送女人梳头,相爱的夫妻,男子还会给妻子梳头呢。我说,那明年的七夕,我也给你买一把梳子。
八月二十号,我终于拿起一年多都没有拿起过的笔走进了陌生的校园。当然她的鼓励也是我做出这个决定的原因。她去了外地读书,我们成了异地恋。繁重的学习让我很不适应,我一有时间就给她打电话,一有时间就发短信。甚至同桌给我的苹果上也被我刻上了“IMISSYOU”的字样。
十一前十天,我们分手了。她说她不想让我分心,她还说喜欢上了别人。我们说着所有分手情侣说过的话,祝彼此幸福。互删电话。我拿笔在纸上涂一些句子,眼泪不自禁地流:
苹果躺在抽屉二十天
苹果上原子笔涂满思念
书的边缘划过苹果皮
黑褐色伤口醒目刺眼
苹果扔向纸篓划一道抛物线
嘭咚落地如破碎的誓言
雨断断续续那么多天
记忆是断了不能重续的线
电话号码可以删除,记忆却依旧清晰。时隔多年,我还是会想起我的第十七个夏天,我的初恋。